商洛日报讯 (余爱芳)市食药监局采取措施净化酒类市场秩序,成效显著。
严把酒类质量安全关口。要求酒类生产、经营者分别把好出厂检验关和入市质量关,认真检查质量检验报告,产品合格方可出厂和购进。自检不具备全部指标检验能力的生产企业,应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,每年不少于两次,确保各项指标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。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。以酒类生产企业、加工小作坊、散装白酒销售为重点,严查主体资质、产品标识、质量安全等问题,坚决取缔无证经营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。针对市场上的高端酒、名优酒、大众热销酒有假冒伪劣现象,市药监局及时与茅台、五粮液、国窖、西凤酒等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联系,开展联合打假,净化酒类市场。严格检查索证索票、进货台账等记录,用“倒查”的方法,检查生产企业原辅料采购记录、生产过程控制记录、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等自律制度是否落实。市、县局与各酒类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,落实酒类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。24小时畅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,及时受理、处理消费者投诉。
目前,全市已立案查处酒类案件35件,查获假酒218瓶,处理消费者投诉12起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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